符合主角的审美。
他放下粉扑,肯定地答道:“格拉斯应该喜欢这样的装扮。何况你这个月应该是被我关在魔教,而不是去哪儿享受男朋友的呵护,妆容不能太浓艳,要有憔悴感,让他的朋友和家人一看就知道你为他受了多少苦。”
在圣女疑惑的目光之中,他坐回教主宝座上,鼓励地笑了笑:“没错,我正好要动身动桑德康翠,奈特骑士也要跟我一起去。露提会放出教主离开的消息,你就有理由在他家人面前现身,让他们喜欢上你,配合你带着格拉斯私奔了。”
砂之神殿来人的消息,拜萨这边知道得比大神殿更早,却是没办法阻拦。白虽然是现代社会穿过去的,但对于自己的炮灰属性格外了解,绝不打算干任何对抗组织的事,只得委屈求全,把圣女私奔的事修正了一下。
他这一去不是几天能回来的,主角和圣女就只好光私奔,不被追杀了。不然以魔族的尿性,他这个当家主事的教主不在,说不定被教众追杀时就会拿出什么借口来杀人吸血,或是干出更无法无天的事。若是私奔倒可以巴尔贝尔捉了格拉斯,跟着他们一路私奔到桑德康翠,到那儿之后再想法扩建分坛,让新教众们完成追杀大业。
白一边腹诽那群人来的不是时候,一边还要认真打扮,以最庄重的状态迎接他们。母亲和大嫂亲手给他绣了比嫁衣还要华丽的内衣、中衣、长裤、头巾,就连皮靴边缘上都缀着各色金片和宝石,恨不得给他打扮成会移动的金库。再披上新发的高阶神官服,层层布料都被绣线撑得发硬,系上腰带后一照镜子,连腰都显着粗了几寸。
阿克罗斯家众人也都以儿子能进入砂之神殿为荣。为了
_分节阅读_4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