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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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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六七 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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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李昭睿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项推动了七八年,最近才基本成熟进行表决的立法和移民科案有什么关系,但是他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至少一听就是对症下药过的,因为养济院涉案的人多是未成年,毕竟一成年,就要退出养济院了,但是他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来于是只能请教李君威。

    李君威则是说道:“移民科案中从养济院中非法逃出的大部分都是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对吧。推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可以加入这么两条,十六岁以下未成年的不允许单独借贷。而在出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形成的事实借贷,则由其监护人或者父母承担还款义务。这么两条法律加进来,这场戏就好看了。”

    李昭睿听了这话,认真考虑李君威的建议,发现果然是一条妙计,养济院出来的孤儿为了摆脱前往边疆的命运,首先是与出借方进行借贷,然后花钱买通一个家庭,认个假亲,就能离开养济院,只不过因为被出借方控制,被人奴役罢了。

    在移民科案出了之后,帝国曾经想要让所有认亲离开的家属对帝国养育孤儿进行补偿,但是试点之后发现难以实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被解救出来的孤儿为了避免被问罪,只能是错上加错,用一个谎言就圆另一个谎言,他们只能去借贷更多的款项来保证自己的自由,结果就是刚刚从一场高利贷之中逃脱出来,只需要归还本金减去工资,而又陷入另一场贷款,甚至高利贷的陷阱之中。

    虽然要求补偿这个要求在法律上是正当的,但是在大部分认亲是假的情况下,成本还是要受害者承担,那么就不具备操作空间了。

    可是裕王这个法子就很简单了,如果这个法律形

章四六七 未成年人保护法(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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