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苏微云已想到了一个。
——只要你抢在李寻欢出刀之前将他击杀,那么小李飞刀就不能出手,也就无法夺走谁的性命了。
李寻欢在与上官金虹一战后曾说:“上官金虹原本有许多次可以杀掉他的机会,可是却都故意放过了,因为上官金虹想试一试到底能不能躲过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最后上官金虹果然还是没有躲过。
他们决战的地点是在上官金虹的密室里面。
密室的摆设简单,空间狭小,又是上官金虹最熟悉的地方,李寻欢身法的变化自然不多,给了上官金虹取他性命的机会。
可若是在一处其它的决战之地,李寻欢本身也是绝话的是一位穿着杏黄色长衫的少年,少年模样俊朗,鼻梁挺拔,本有翩翩风度,只是眼角却稍有些长了。
杏黄衫的少年答道:“不错,我本来就数过。”
苏微云向他看去时,只见他身边还站着数人,这数人长得千奇百怪,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他们都穿着同样颜色的黄色衣衫。
杏黄衫少年又道:“你若没有其它事,你就该走了。”
苏微云瞧了瞧酒店,微笑道:“可惜我还想喝几杯酒。”
杏黄衫少年道:“要喝酒的话,便要先付钱!”
苏微云随手从怀中拿出一枚碎银,道:“我自然是有的。”
杏黄衫少年道:“我要的不是你的银钱!”
苏微云道:“那是什么钱?”
“你看他们的头顶!”
苏微云回头看去,只见那
第三百七十六章 要人命的金钱(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