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是因为自己以前也曾是隶臣妾的缘故吗?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到。“你祖辈,拼了性命,才摆脱奴籍,这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感叹完之后,老人有继续给张仲讲起了蛮族的事情。“这些蛮人,不识教化,常袭击行人,是故,蜀地捉拿他们,以之为奴,这也是蜀地隶臣妾的主要来源。”
炭喝足了水,长吐了一口气,接过话头。“但他们当中,有些人被历代蜀郡守所教化,加入了秦国,被编入了国中的户籍,便成为了在籍的黔首。”
“时间久远一些的蛮人,如今,甚至都有了爵位。”
“但这只是少数,而大部分这样的蛮人,所呆的地方,往往十分偏远,在无人之地,自垦田地。”
“虽然,也归属于当地的县乡所管辖,并接受律法的绳治。”
“但他们,与普通秦人毕竟不同,相对于律法和当地官员,他们更愿意听从于族中长者的命令,也就是原本蛮族的首领,或其子嗣。”
“而这次,当地亭长发现的大事,就是这个叫做花蛮的族群,他们,还保留着抓外族通婚的习俗。”
抓?
开局一根棍子,老婆全靠敲吗?
后世的单身狗,看到了不知道得有多羡慕?
张仲的思维日常散发,但眼见炭又要开口,就将其抛在脑后,安静而认真的听他讲述。
“当地亭长还算尽职,以查户籍之名,探得里中,竟有十余女子,皆是抓来的。”
“其中多数是山中的其他蛮人,她们不属于黔首,便算不得犯罪。”
不在法律保护中的
36,抢亲引发的血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