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美妙的下午,张仲取出兵器,开始继续练武。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相比起聊天打屁,练武倒还更有意思些。
这一练,便是大半个下午。
直到天不太明亮时,张仲才放下兵器,找炭学字。
学字的时候,张仲将秦国的字与后世的字,一个一个的对应,认起来倒是很快,但试着书写时,却出现了问题。
因为,秦国此时的字还是大篆(zhuan),笔画极其复杂,十分难写。
往往前面写出来,后面就忘了一两笔。
但尽管如此,也让炭十分惊讶了。
“仲哥儿学字如此之快,当时乡三老,为何不愿教你?”
张仲脸色尴尬,一笔带过。“我打了三老家的孩子。”
“哈哈哈,三老也太过于小气了,孩子间的打闹算得什么事?”
如果你孩子,被一拳打掉了五颗牙齿,还被掐死了一条老狗,并且自己还差点被打了,你估计也不教了。
这一学,又是两个时辰。
直到老人在火上,将花豹的肉都烤好了,张仲才停下来。
伸手接过老人递来的青铜剑,张仲看了一会儿上面略有些焦的肉。
内心中,可以说是感慨万分了。
他来到秦国足足一个多月,除了一只小麻雀,这是第二次吃肉。
多可怜。
前世哪怕猪肉再贵,也不至于一个多月吃两次啊!
将肉吹了吹,张仲一口咬下。
有点柴,还没有调料,腥味很重。
更重要的是
44,终于有肉吃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