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过上好生活就能满足的土匪同日而语。他应该也有类似于杨志的:“博个封妻荫子,光耀门楣”的理想。
但是在北宋的体制之下,像宋江这种“吏员”,正常渠道是绝对不可能晋升成为“官员”的。那么宋江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也只能通过“想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这条路了……
所以这就非常好理解当他坐上了梁山的头把交椅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两个字:“招安”,包括什么拉卢俊义入伙呀,去东京会见李师师,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当然,后来也让他如愿以偿,顺利受招安了。从草寇变成了正规军,打大辽,打方腊,南征北讨,建立功勋,也算是赎了部分之前的罪孽。
然后所谓的108将死的死,散的散,残的残,宋江也被高俅等用慢药害死,不过宋江死之前做的一件事还是让我蛮钦佩的,我们再看看原文”。说罢曾仕湖把书翻到最后几页,只见上面写道:
“宋江自饮御酒之后,觉道肚腹疼痛,心中疑虑,想被下药在酒里。却自急令从人打听那来使时,于路馆驿,却又饮酒。宋江已知中了奸计,必是贼臣们下了药酒,乃叹曰:“我自幼学儒,长而通吏,不幸沦为罪人,并不曾行半点异心之事。今日天子轻听谗佞,赐我药酒,得罪何辜。
我死不争,只有李逵现在润州都统制,他若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我等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只除是如此行方可。
连夜使人往润州唤取李逵星夜到楚州,别有商议。且说李逵自到润州为都统制,只是心中闷倦,与众终日饮酒,只爱贪杯。听得宋江差人到来
第三十二章(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