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规矩,手上的费用每一分都用在客户那里,没有一分进自己口袋,打死我都不信,
这样打个比方吧,比如两个业务员,同样拿30000块钱费用,甲能力强,用了20000块就做了10000箱的销量了,剩余那10000块装进了自己口袋,而乙能力差,30000块费用全部花光,但只做了7000件销量。从对公司的贡献来说,甲对公司的贡献更大,但是甲做的事情却已经涉嫌违法贪污,如果数额不大可能公司发现只是被炒,如果数额大坐牢都会有份。”
“阿湖,你看事情是有自己的见解,但还是有另外一面没看到,一个业务员,如果习惯了把公司的市场费用,销售费用装自己口袋,哪怕他销量很好,对公司的体制,机制伤害也是巨大的,打比方乙他做7000件也同样可以贪啊!我只做5000件,把2000件的费用贪了,大不了就是超费用,或者目标不达标嘛!这种事对公司的制度腐蚀像蚁穴对大坝的腐蚀一样,好恐怖的,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很多公司,垮台都是因为内部蛀虫太多了,鲁迅的《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你知道了,叫做“奴才式的破坏”
“你说的确实是这个道理,不过呢,我还是说说我的看法:太史公说的:“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我们不说业务,这个是小事,在古代来说,我们这个行业,不过是“贩夫走卒”,想多赚几个碎银子,人之常情。
举个大点的例子,你知道戚继光吧,抗倭英雄,明嘉庆年间的倭寇骚扰沿海,屠戮百姓。是戚继光训练出了戚家军
第八十五章(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