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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驯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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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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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察地一皱。

    在贺兰慎率领羽林卫小队日夜不分地灭蝗时,裴司使在做什么呢?

    她命人将捕来的一筐筐飞蝗油炸至香酥,撒上些许食盐和椒粉,在东市近平康坊最繁华的街口支了个摊位,五文钱一漏勺,当街售卖油炸飞蝗。

    长安城虽包罗万象,但任凭哪族人都没有吃蝗虫的习性,一时间百姓里三层外三层围观净莲司吏兜售炸虫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愣是没敢下嘴。

    裴敏特意将靳余唤了出来,让这小吃货站在摊位前表演吃蝗虫,吸引买主。

    围观者虽心中抵触,但架不住滋啦滋啦油炸的蝗虫太香,终于,在靳余快吃吐时,一个胆大的屠户禁不住诱惑挤开人群上前,丢了几文钱在摊位上,鼓足勇气道:“当年太宗都能吃的东西,凭甚我吃不得?来一勺!”

    以往人们不吃蝗虫,是因为大多费不起那么多油盐烹炸,水蒸的蝗虫又软又烂难吃无比。可这新鲜炸出的蝗虫热乎着,散发出一股奇异的肉香,屠户捏起一只丢入嘴中嚼了嚼,又嚼了嚼,登时瞪大眼。

    “怎么样?味道如何?”

    “不会有毒罢?”

    “竟然香酥无比,好吃!”屠户又抓了一把塞入嘴里,连连点头道,“是个下酒菜,再来一勺,用油纸包了带走!”

    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第三个……油炸蝗虫香酥有肉味,又比米面便宜许多,不到两日,这奇特的吃食便在长安城大火,因其物美价廉,便是家境拮据之人也能买上几斤尝鲜。

    “今日卖油炸蝗虫所得共八两八钱,除去油盐、柴薪的成本九钱,共获利七两九钱,十天就有七十九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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