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我教的学生里,你性子最是刚直,板正,这很好,但泱泱朝堂,言官污吏,前者一张嘴你说不过,后者一肚弯弯肠子你斗不过,不如下放,去那蛮夷之地磨磨性子……”
方回是嘴笨的,被沈肃这一番话下来,急的也不知道该先反驳沈肃说他是扫扫门前雪的货色好,还是先反驳自己斗不过官场黑暗好。
沈肃站起身,温软的手掌落在了急红眼的方回头上,目光慈和,唤了他的字:“御召,我已决意此生誓不入朝堂!你性子板正,不会拐弯,日后在朝中多听听你几位师兄的意见,想来平顺一生,也是不难的。”
说完也不再看方回如何,拂袖而去,脚下匆匆,直往去县里的方向跑。
沈肃记得就是方回中榜眼的这年,自己因才入赘不久的后爹过世,不能参加这年的春闱,还要守孝三年。这尚且是好的。更难的是,家中本就不多的银钱,被丧事一花用,已再无所剩,算是家徒四壁了。而那个笨蛋,陪着置办丧事也就罢了,还将自己上京的银子全给了沈肃,断了自己前程,弃文从商,就为了他沈肃日后不论是科考还是入仕,有银子,能一路顺遂。
明明那个笨蛋书念得更好,脑子更活络,他就是仗着家中上头无人压着,便随心所欲,胡作非为。沈肃恨不得回到重生前的这个时候打死那会儿的自己,怎么能!自己怎么能漠视那个笨蛋的付出,心无旁骛拿人家银子去念劳什子书,当那不知所谓的官,拖累了他一生,害得他死无全尸,最后连替他收尸之人都没有。
沈肃一路疾步到村口,老远就听见王三婶的骂声,抬眼一瞧,自家母亲也在,调头就走,宁可换一条路走,要是被瞧见,再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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