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用金手指建强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 137 章 马关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另约》和《议订专条》。

    主要内容为:一、中国承认朝鲜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二、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三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二万万两;四、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船可沿内河驶入上述各口搭客装货? 日本政府得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五、日本臣民可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设立工厂、输入机器,只交所订进口税? 日本在华制造的一切物品得免征各项杂税? 所有日货均可设栈寄存;六、交换俘虏? 中国即行释放日本军事间谍或被嫌逮之日本臣民。四月初八日,清政府批准了这一丧权辱国的条约。四月十四日,中日双方在烟台互换批准书,《马关条约》开始生效。

    而这个时候一直在南京蛰伏的刘海在得到大清国政府同日本签订马关条约的消息之后,立刻大喜过望,对着左右的幕僚说道:“此天赐良机,正是我南洋飞龙在天之时。”

    当天晚上刘海就写了一封奏折,命人送到了京师。

    在这封奏折之中,刘海痛斥了朝廷上的卖国贼李鸿章等人,然后用假模假样的说道,台湾乃是祖宗百战所得,不可轻弃。接下来又诉说台湾在大清海疆的战略重要位置,同时说明台湾是南洋水师基地所在,愤慨的请求朝廷废约再战。

    刘海的奏折再送到朝廷之后,立刻就引起了一片的喧哗。

    慈禧等投降派自然是不愿意,本来已经得到和平的机会,怎么能就这么再次开战?

    而像光绪皇帝等主战派,对于这一次的马关条约苛刻的条件,是已经愤慨到了极点?

    要知道大清国和

第 137 章 马关(3/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