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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的六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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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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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走,耽误人家吃饭。

    这歌怎么这么好听啊?

    陈大队长特意跟陈玉道,“这东西买得好,多少钱?”

    陈玉道,“不贵,当时是坏的,就十块钱。”

    陈大队长掏出十块钱,塞到陈玉手里,“给你。”

    什么意思?

    陈大队长把陈玉的留声机搬到了自个屋里,“我买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陈玉叫道。

    “给我听几天嘛,明天我想搬到大队去,我后用广播放出来。”陈大队长想让整个大队的人都听听。

    好东西,当然得分享分享。

    陈玉把钱还给陈大队长,“那行吧,不过,这东西你可是要还给我的,我以后嫁人还要带过去呢!”

    陈大队长没收,问她:“哪买的,给我买一件去。”

    又说,“钱你先收着。”

    陈玉把钱收了起来,“刘可也说喜欢,过几天我要跟她一起去一趟,要是有,我就帮您买。要是没有,录音机行吗?”

    “那东西特别贵,十块钱可买不了。”陈大队长说道。

    “二手市场,淘别人不要的,到时候再找宋知青修一修。”陈玉笑,“爹,钱不够你再多给我一点呗。”

    陈玉是有零花钱的。

    有些是刘巧云给的,还有一些,是上了班的大哥陈海给的。不过那是以前,大哥现在正谈朋友呢,正是用钱的时候,估计以后,陈玉很难从大哥陈海手里要到零花钱了。

    没关系,陈玉以后可以自己赚。

    刘小麦赶正上饭点回来的。

    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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