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按照她的意思,她是不希望耽误了郑爸爸,这才提出离婚。
国内的一切她都留给郑爸爸,包括郑美丽。因为在她寄出这份离婚信的时候,郑美丽已经年满十八岁,所以也不存在监护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但她在信里表示,愿意每年寄一千美金回国,由她承担女儿上大学的费用。
另外,如果郑美丽学业优秀,有出国留学的意愿,她也愿意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包括为郑美丽联系学校,安排住宿,甚至也帮郑美丽拿美国绿卡,当美国公民。
第588章 :国际长途
总之,她知道自己辜负了郑爸爸,但无奈感情的事无法勉强,希望郑爸爸能够原谅她。并且也表示自己绝对不会逃避作为母亲应尽的责任,希望以此补偿对美丽的亏欠。
最后她也留下了律师的电话,希望郑爸爸尽快联系律师,洽谈离婚事项。
郑妈妈在信里留的是律师的电话,而不是自己的,显然是下定决心要离婚。所以采取的是当事人回避的姿态,说穿了,就是不会再和郑爸爸进行任何商谈,没有商谈的意愿和必要了。
实话说,郑妈妈的表现算得上很得体了,也顾及到了女儿,尽到了责任。
这种事,其实在九十年代非常常见。基本上八十年代中期出国的那批人,几乎都是留在国外定居,抛弃了国内的一切。
平心而论,见识了国外的繁华先进,能有几人还想到回来的?
除非是在国外混不下去了,可即便是在国外做穷人,这会子也比在国内强。
没办法,九十年代的欧美实在是比中国强太多。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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