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套就不灵光了。
宋梅也知道,现在周连贵的房子不但都是丁家人住着,别说房子,就连房本她也拿不到。不过没关系,她咨询过律师了的,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提前通知一声,也是律师建议的,这叫“告知义务”,先礼后兵。
她已经“礼数”到了,丁家人既然不识好歹,敬酒不吃,那就只好吃罚酒了,接下来就是“正式开战”。
于是她就以周菁菁的名义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法院进行判决。
现在法院把传票送达,看到传票上鲜红的法院印章,丁家人才知道事情严重了。赶紧找人看这传票,这么一看,气的是火冒三丈。
原来宋梅在诉状里要求法院把周连贵的全部财产都判给周菁菁,理由有两点。第一点就是周菁菁是周连贵的亲生女儿,有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等等合法文件证明。第二点是另外两个继承人,一个丁萌萌谋害虐待被继承人,应当剥夺继承权,一个周福宝太年幼,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就应该是已经成年的周菁菁合法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宋梅甚至还在诉状里表示,因为丁萌萌被关押即将判刑,作为同父异母的姐姐,周菁菁请求取得周福宝的代理监护权,好在之后履行姐姐的义务,扶养照顾这位弟弟。
没想到宋梅不止要争遗产,甚至还要抢走福宝,丁老娘哪里肯依。莫说孩她娘不依,就是她这个当外婆的也不能依。
宋梅娘俩跟丁萌萌那可是有仇的,孩子要是落到这娘俩手里,那还能有好?
这法院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孩子跟亲娘不是天经地义吗?怎么能去跟八竿子打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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