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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双重使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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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件。”

    谢昌云又道:“还有一点,与粤方谈判和达成协议的消息,除今天的参与的五个人以外不得再扩大,否则南京一旦发觉,粤方将不得已中断协议的执行,但可以提前通知你们。”

    “可以。”项英再次表示了同意。

    “那好,现在我就说一下粤方的全部条款,然后再将你们的方案拿出来,如果没有重大的冲突,我们就一条条的商议和补充修改。粤方的条款如下:第一条,从达成协议之日起,双方在粤军辖区内停止一切针另一方的攻击行动。第二条,协议达成三天之内,双方将派出代表就游击队活动界限做商议划定。第三条第十五条,如一方不能继续执行此协议,应至少提前十天通知另一方。”谢昌云一字不漏的把十五项条款一一说出。

    项英看了一下记录,表示对粤方的条款没有根本性的不同意见。于是双方就开始了逐条的讨论。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协商和讨价还价,最后争执的焦点集中在了三个问题上:

    一是游击队方要求粤方除供应基本的粮食、衣物、医药、书报以外,还提供一定的武器弹药。而谢昌云只同意提供部分短武器和限量的子弹。

    二是游击队方要求在划给的活动区域内建立政权。对这一条谢昌云没有答应。

    三是关于对游击队方人员进出封锁线的限制,粤方的条款是进出只能是专人,一次不得超过三人,一月不得超过五次,并且不得携带武器。而共方则要求人员要放宽到十人以上,次数不限,允许携带武器。但谢昌云仍坚持对人员及人数的控制,只是做出了允许了携带短武器的让步。

    并不是谢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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