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有一个刑具,便是称作为老虎凳,它是由木头做成的,长凳的一头竖直安装着一根木柱,木柱与长凳垂直。用刑时需要在受刑人的脚下垫砖头,所以长凳的另一端会事先放几块砖头。
老虎凳上还附带皮套,用来捆绑固定身体和大腿,脚下砖头用的是青砖,还有专门夹住膝盖、小腿施加重压的木棍,衙门管这个叫无情木。
架子两端有铁制锁扣,可以将受刑人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对准受刑人的脖子,这里也会附带系上绳索,用来缠绕勒住脖子。
受刑人一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经遭受了鞭打之类的简单刑罚,为了继续拷问而加重刑罚,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里的一张王牌。准备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全身通常已经被剥光,光着身子绑在老虎凳上,以便于继续鞭打,而受刑人的鞋袜也必须脱下。
受刑人被强行按坐到老虎凳上,为了防止受刑人反抗挣扎,必须将上身牢牢捆绑在老虎凳的木桩上,而且身体的坐姿必须挺直,否则会影响接下来用刑的效果,这时受刑人往往会不愿配合而故意不坐直,便进行强行控制。
不仅上身被绑在木桩上,受刑人的双手也必须被反绑在木桩后面,这使得身体形成前倾的架势,也就是说还未用刑受刑人已经感到十分难受。
一些十字架形状的木桩则将双手固定在左右两端,同样使受刑人倍感屈辱和无助。
受刑人的双腿被放上长凳,双腿并拢伸直,用绳子或者皮套把大腿捆绑固定在长凳上,捆绑越紧用刑效果越好,再用绳子单独捆绑双脚,但是小腿和双脚不固定
第十二章 威名扬:两块地盘(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