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了解到一家最好说话的是陆不渝、其次是陆挽后,前者不在家的情况,彻底粘上了陆挽。
陈念卿早上推开窗,看到陆挽正在追嘴里叼着拖鞋的……狗?
等到从院子里走出来,就看到她把狗追回来了,正在用力往家里拉。
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从前陆挽也追过谁。
陆挽简直无语了。
神经病啊,陆不渝为什么要养一条和他这么像的狗。
陆不渝早上练嗓子嚎叫,这狗早上也嚎的厉害。
叼了拖鞋就跑,她越喊跑得越快,追了半个湖不说,追上还得把狗带回来。
陈念卿:“你养的狗吗?长得挺好看的。”
陆挽:“好看有什么用?用智商换的!我不喜欢好看的!”
陈念卿:“……”
陆挽:“我不是说你。”
陈念卿:“……”
第105章
陈念卿把手里的水递给陆挽:“累了吧。”
“谢谢,我正好口渴。”陆挽也没客气,接过来一饮而尽。
深冬的清晨八点!追狗几公里,追上折返回家,负重走路几公里!
这个“重”……自然是还想四处看看,不愿意回家的狗。
哈士奇是雪橇犬的品种,力气贼大,陆挽觉得今天的运动量,已经超标了……
“它叫什么名字。”陈念卿再问狗,却眼神灼灼的看着陆挽。
“叫桃花,这是陆狗……我是说,这是我哥养的狗。”
刚运动完的陆挽脸颊有些红,比平常看起来更少年气。
第169节(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