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为父母报仇,赦免。
按照阴间的法律,生前犯罪受到相应的惩罚之后,地府就不再惩罚,但仅限一命抵一命。
巧了,王金儿手里只有他叔这一条人命。
自杀算偿命么?
有猫阎君的脾气不是很好,小气,不让别人摸她的猫猫。暴躁,一言不合就抓起怀里的猫猫扔出去,砸地下的鬼。
猫猫老公有些吃惊,在半空中摇身一变,变成一只斑斓猛虎,一爪一个按住二人。
口吐人言:“想让我咬谁?喵嗷!”
有猫阎君指着王三:“把王三送去吸血地狱,刑期三十年。王金儿原地开释。三位意下如何?”
二人都不满意,不过这没什么,阎君本来也不和人商量。王金儿从小被母亲严加约束,还没有什么做坏事的机会,又自杀偿命,就罢了。王三最善于抓住人一招之错,敲诈勒索,没完没了,胜在被人打一顿就能收手,还不是职业流氓,也就罢了。那位市令才是以敲诈为生,整个集市中有好几家被他敲诈到倾家荡产,先在吸血地狱里存下他的名字。
王金儿却不知道,他娘能在隋末的乱世中、城池几次易手的前提下保住自己家的产业,确实有些不正当的手段,不过那时候天下都不正当,乱世时地府都对人的道德标准放宽松一些,再过一百多年她就能出来了。
吸血地狱门口挂着牌匾,也写明白了相关的容纳范畴:
鱼肉百姓,横征暴敛
敲诈勒索
敲骨吸髓(薅羊毛不满足还要杀羊炖汤)
盘剥重利(高利贷)
虚钱实契(合同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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