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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干件大事[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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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他意气风发的走下城墙,领着何正戚给他的虎符前去调兵遣将,满脑子都是第一次夜袭的兴奋感,完全将顾言蹊的第三个锦囊忘在身后。

    何正戚站在城墙之上,鼻间仿佛还能嗅到腥臭的血气,他眯着眼睛眺望着蛮族大营,那里仍旧人影绰绰,但与一个月前、或者与沉鹿关时相比,已经少了相当多的人了。

    这都是顾言蹊的功劳。

    包括这越城中七万的兵卒,若无顾言蹊,也要损伤近半的。

    所谓运筹帷幄之间,决胜千里之外。

    便是如此吧。

    身在草原,却将越城的战事安排的明明白白,无论是他亦或是格斯尔的行动,都猜得一分不差。

    如此智谋

    “顾言蹊”

    何正戚将这个名字在口中细细研磨,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个白衣悠然的男人。

    “为何你是顾言蹊”

    “为何你是男人呢。”

    他紧握着锦囊,向前伸出手去,似乎要将其扔到城外。

    可过了许久,终是收回了手。

    何正戚长长的叹了口气,粗糙的手指轻轻抚摸了一下锦囊,随后将其塞回了衣衫内。

    说来容易,但晚上这场仗,还有的打呢。

    这一等便等到了太阳落山。

    格斯尔似乎并不像顾言蹊信中所言,有退兵的意思,大营中仍然人影绰绰,甚至还烧起了晚饭。

    那一丛丛火焰看得仲文琢心急万分。

    “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不走。”他不甘愿的说,“难不成要等到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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