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真的很谢谢你们,今後我也会继续努力写文。
第一章
陆沈云从没想过,自己会真的对那个男人产生兴趣。
在他截止至今二十三年的放荡人生中,他不懂什麽叫做喜欢,更不屑去体会什麽又叫做爱情。历届收藏品或者战利品──陆沈云总是习惯如此称呼和他上过床的人,无论男女都得不到他的心,没有哪一个例外。
或许,这和他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可以拿钞票淹死人的家庭有那麽一点关系。
当然,钱多钱少并非真正重点,陆沈云那对向来不和睦、却忙碌到没时间离婚的双亲,造就了他对爱情的基本概念。
年轻时再怎麽谈情说爱,把情话说得天花乱坠,最後还不是会被无情的时光吞噬掉彼此经历过的一切?什麽一生一世、永不分离的诺言都是虚假的,不如打从一开始就双方约好仅是单纯发生肉体关系,这样不是更加轻松愉快吗?
他厌恶负担,尤其是多馀的恋爱负担。
以陆沈云最近新交的床伴来举例,不但长相和体格是他欣赏的类型,在床上又很配合与他漂亮外表极端不符的折磨手段,可以说是这几年来玩过最合他胃口的人。
而这个人,仅仅是他在三个多月前,从街上一时兴起而搭讪回来的男人罢了,听说名叫绍约,其馀什麽资料都不清楚,正如同陆沈云也只给了对方一个名字般简单。
他们每个星期滚一次床单,除此之外,又能有什麽细节比这些事情还重要?不过就是一段稍微持久的一夜情。
然而,勾起陆沈云兴味的人并不是绍约,而是一个只要在他们同床共枕隔日,必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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