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团子,好些日子没见了。
“你竟是会笑的?”王绍逸偶然瞥见他的笑脸,经期地说道。
“很奇怪吗?”宋景微随口问道,杯中还剩下一半的酒,可他已经不打算再喝。这几天陆续喝了一些酒水,已经打破了他不喝酒的想法。
“很奇怪,莫不是你已经有了心上人?”王绍逸忽然想到这个可能,于是也了然了,笑道:“怪不得你从来不碰美人,原来如此。”能被眼前这个清冷的男人喜欢,一定是极好的吧?“能被你喜欢的人真是幸运。”要怎么样才打动这个人呢,他有点好奇。
“你说错了,被我喜欢的人他不幸运。”宋景微直言道,与其说幸运,不如说倒霉。
“此话怎讲呢?”王绍逸问道。
“不好说,我……”宋景微说:“我准备回乡了。”
就是这么突然,第二日告别了王绍逸,他骑马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因他离家的时候是一路远走的,现在回去估摸着没有十天都回不去。
这些天他走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逗留得比较久,不过也只是三五天。有些就更了,没有什么值得他留下的东西,看一眼便继续往前走。他发现,要喜欢上一个地方是件很难的事情,首先得需要这个地方有自己喜欢的留恋的人事物。但走在路上,他的心又变回了冷硬,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轻易吸引他注意或者留下。
走了一路,宋景微挺失望的,走遍各地在他心里曾经是个愿望。此时去实践这个愿望的途中,他没有想象中那么愉快。一切好像不过尔尔,并没有那么值得追寻。
回程的第三个天黑,路经一个小镇,宋景微在镇上的客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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