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参加过,心底也升腾起小雀跃。
人群是友好而激动的,胖主持明显是调节情绪的个中高手,加上殷朝暮实在外表出众,他话一落地,底下就炸开了。
“嘿!哥们儿来一首!”
“跳支舞吧,热辣滚烫的那种!”
“唱首歌,兄弟!是男人就别不答应!”
胖子比了个打住的手势,略带夸张地大声说:“哦~瞧,我们的梦幻调酒师比我这个主持人还要受欢迎,是不是?那么……”他转过头对上殷朝暮,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伙计,看来一首歌是在劫难逃了,你现在心情如何?”
台上视线开阔,哄闹不规矩的场所与情境,让殷朝暮生出一种刺激的错觉。修养告诉他不要答应,在这种地方唱歌有失身份。但拒绝的话滑出口的前一秒,他鬼使神差地去查找顾疏所在的位置。
暗处,那人一只修长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翘着腿,另一手端着高脚杯,眼底有极晦暗的光缓缓流淌。年轻的顾疏坐在没有聚光灯的地方,气势博张,他似乎看到了前世最后几年运筹帷幄的那个人,站在阴影中,默默算计着什么。
手腕处的扣子解开,顾疏换了条腿翘起,有种无声地挑衅,似乎在说:让我看看,你都有什么能耐。
霓灯晃人眼,视野中所有事物都亦真亦幻,殷朝暮忽然改变想法。这样合适的境况,为什么,不唱一首呢?
他接过麦,微笑着说:“心情……偏紧张啊,不得不说,你各位真是太热情了。”
胖子多剔透的心思,立刻“喔喔”两声,拍拍手,追光灯打在殷朝暮脚下——
“太可惜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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