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够理赔资格,要把大肠都切除,才能理赔,然我们看看合同。
我见到合同,那有一本初中英语那么厚,我花了半天时间,也只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说实话还真的看不懂,但是对于什么半路撤销合同的损失由自己承担这里讲的还真仔细。大致是父亲60岁买的保险买到65岁,每人每年交5000多块,如果中途有什么大病够的上理赔条件,赔偿2w多块钱,合同中止。如果没有病,那么交的钱到时自动转入养老金,每月发利息,发到100岁等等。
急用钱,不理赔算了,能取出来也行。还没埋怨父母的自作主张,父亲就说可以取出来。后来我们跑到保险公司的服务点,找到当时卖保险的推销员,她的服务态度还是好的让人没话说。当我们说要取钱时,她给我们说让找什么经理还是管事的,说他会负责。
我们又找到那个经理,人家说你这个好比盖房子,盖是你让盖的,现在你说让拆了就拆了?拆了可以你们要按比例赔偿公司的损失。不行的话,你们好好看看合同,上面有解释的。我们一家是有气没出撒,有劲没出使啊,这亏吃的窝囊。最后有三份合同(买了2份养老险后,中途,保险推销员打电话说又出了新的好险种,父亲不吭声独自买了一份)留下了2份养老分红险,那一份一年1万的上面险种中止了,退回不到4000块……。
故事说道这里其实已经该接近尾声了,可是,那两份保险钱能如约取出吗?我看了合同,没说到期后可以取出,又不忍继续打击父亲,现在还得和哥哥每年给两位老人出5000多块交保险。
这是千家万户帮一家的保险公司吗?为什么那么好的初衷,
第13章 12.一个人的夜(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