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下来之后,想想自己今天也是有愧,把马克弄丢了,男朋友明天还得考试,他为了考试都复习一年了,别考砸了回头等明年,那么他这一年都别想好过。
回到小区,门口闻到香味,见有人卖枣糕,想到祖宗还没吃饭,挺心疼他,买了一个带着。
记得有人吐槽,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两口子吵完架气得不要不要的,摔门出去,回来还能顺便买个菜。
吴显贵和向杰虽然没领证,可真是实打实算结婚七年。
向杰没在家。
吴显贵猜想,他应该又出去找狗了。
拎着枣糕到附近小公园,寻了一圈便见到向杰,不过旁边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穿着驼色的休闲羊绒衫,休闲长裤没有褶皱,发型整洁,有点社会精英的模样。
吴显贵最烦这种人在向杰身边打转,他的外貌和气质是硬伤,丢进人堆里,虽说不算丑,但和向杰这种相貌出众的人一比,他们就算美女与野兽的组合了。唯一还算凑合的是身材很好,因为长年汽车修理,皮肤黝黑、肌肉成块儿,可是就算你有八块腹肌,那也不能整天不穿衣服走在大街上秀吧?穿上土了吧唧的工装,谁能看到你身材好不好?就只看到脸黑了好吧!
所以他自卑,讨厌一切接近他媳妇儿的“社会精英男”。
“向杰!”吴显贵叫住。
两人同时转头。
靠!怎么看起来莫名的很配!!!
“来这儿干什么?”吴显贵问。
向杰举高手里的球,马克最喜欢的玩具,说:“找狗啊,还能干嘛?”
吴显贵眼睛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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