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也要去见识一番!最早有关婚礼制度的记载来自于部落时,《通鉴外纪》上记载:“上古男女无有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
太昊便是伏羲,俪皮则是指成对的鹿皮。
伏羲创立嫁娶制度,这便是最古老的婚姻制度,而俪皮也因此成为古代婚礼必备的聘礼之一,只要有条件的人家都会准备一对鹿皮作为聘礼。
在“俪皮之礼”诞生后,夏商时期又相继出现了“必告父母”“亲迎于庭”的习俗。
而到了周朝,周人对礼的重视性更是超乎想象,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仪制度,而婚礼在其中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由于当时人们正式婚礼的举行时间通常是黄昏时间,此时日月交替、阴阳相合,因此“婚礼”被称为“昏礼”。
在《礼记》中关于婚礼有详细的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可见人们对婚礼的重视。
后来“昏”字加上“女”字旁变成了“婚”,这也意味着当时人们已经不再要求一定要在黄昏时候完成婚礼。
在《仪礼》中,婚礼被分类为嘉礼,而嘉礼代表着亲近万民。
《仪礼》中对婚礼的流程有完整的记载,共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个环节,这也就是后世所说“三书六礼”中的六礼,而三书则是指在仪式过程中使用的聘书、礼书、迎书。
这一礼仪从周朝起延续了数千年,虽然这期间文化习俗在不断的演化发展,吸收了不少其他文明的理念,但“六礼”的习俗却一直保留到了唐朝,在
第一百三十九章 纳采(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