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楼兰有理由相信,这一大笔订单里的真丝和服,肯定有一部分是送给霜月公主的,毕竟连霜月公主都还没穿上真丝和服,你却先穿上了,这是在彰显自己比公主更高贵吗?
两套真丝和服,一套自己穿,一套送给公主,既显得自己优雅有格调,又能讨公主的喜欢,岂不美哉?
至于花销,那真不算什么,虽然这个时代的贵族权利比旧时代少了很多,但相应的,帝国并没有严令禁止贵族们经商,所以,他们或许领地兵力都没了,但在财富上,未必会比旧时代少多少,真不是普通人可以想像的。
花个一万几万的金币,要是能讨得霜月公主的喜欢,那就是血赚!
明白了这个道理,楼兰就完全没有疑问了。
同时,他内心甚至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霜月公主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潮流,那么,如果自己能把霜月公主抓在手里,岂不是就等于支配了这个时代的潮流?
想到这里,楼兰顿时就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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