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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生遇上不正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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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虐待还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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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

    警官冷喝:“你知不知道你这是犯法的?”

    “犯法?不会吧?”王雄杰这才知道害怕。

    审查结束,又经法医学鉴定,女童为重伤二级,公安部门决定立案,并第一时间向区检察院通报情况。

    很快,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检察院对王雄杰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批捕决定。王雄杰因冲动致孩子重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息传回省一医,大家都唏嘘不已。

    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刘璐碰见陈俊,忍不住吐槽:“为什么没有定性为虐待罪?那个男人太渣了,居然连亲生女儿都打成这样!”

    陈俊微微一叹,解释道:“我曾和那个警官聊过,也说起这个事,对方跟我说,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偶尔的殴打、体罚以及因家庭纠纷发生打骂等行为,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对方是一时冲动,才造成的这种恶果。”

    “唉~,原本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刘璐很难过。因为,孩子父亲被判刑,其家里就是孤儿寡母。孩子母亲又没工作,本身文化水平又比较低,再说,孩子现在住院治病,也是一大笔开销。

    陈俊微微一叹:“还是我来吧。是时候我那个救助基金发挥作用了!孩子的父亲虽然可恨,可悲,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



407、虐待还是故意伤害?(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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