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才是对不起天地良心的。
况且案件当中扑朔迷离的疑点,让他产生一种难以抑制的去破解的兴趣。
首先凶手在录像中,的模样就是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材健瘦的中年男子。
该男子动作迅捷,身手矫健。
而于博艺则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大胖子。
第二,凶犯应该是具有很高深黑客技术的惯犯,从而能巧妙的规避所有联网的监控录像里所有的镜头。
于博艺显然从犯罪能力上,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而他除了案件中的杜诗蕾,宋巧冰和苏小玉,其余女生他都不认识。更没有杀害的动机。
如果把于博艺定性为凶手,那么其他女孩儿的死亡情况显然不对。
况且,章萌萌,冯楠死亡的时候,于博艺提供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如果把于博艺草草定案,肯定有存在莫大的错漏。
但如果是多人团伙作案呢?
况且藏尸地的问题呢?
种种问题萦绕在薛璞心头,可是越是复杂在薛璞看来,这些事情就越是有趣,他的思路就越发清晰。
肇事车辆是宋巧冰前男友于博艺的驾车,那就说明,这个凶手是知道三人关系,或者是犯案之后很明确的想要把罪责嫁祸给于博艺。
当然,于博艺仍没有洗脱嫌疑。
于是薛璞询问了于博艺车上鲁米诺反映测出的血迹原因,根据于博艺的交代,这是他去往临潼骊山上的一个教堂后,不小心在山下撞到一头猪才出现的。
而且他提供了证据。
于博
一百二十六章,不能结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