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的大有人在。照这样看,一个星期能把队列弄的像个模样,就已经烧高香了。
中午,吃过午饭后,徐小勇找上了他。
“你想练枪了?”
“陈利跟你说的?”袁晨铭一下就想到他了。
“他说你想练枪防身。我看这是可以的,世道这么乱,没有防身的武器可不行。你愿意拿短枪还是长枪?”
没有立即回答,袁晨铭低头琢磨了一下。他不参加八路军,拿人家的枪似乎不合适。
不过,做人也不能太迂腐,欠的人情,可以以后再还。也不是说非就绑在八路身上。
至于说长枪还是短枪。
袁晨铭笑了笑,很容易的就做了决定:“给我支手枪吧,如果有德造的毛瑟,那是最好的。”
“还别说,你选的还真是好枪,也选了一个好时候。”徐小勇把之前准备好的一支毛瑟手枪,拿给了他。
“这是从匪首一只眼那里缴获的,比较新的。弹夹可装十发,先给你配五十发子弹,用完了再来找我。”
“好的好的,谢谢徐队长,这枪我就厚颜收下了。”
手里摸着大名鼎鼎的毛瑟手枪,袁晨铭打心底里高兴。总算是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枪,还是世界名枪,得喝口酒庆祝庆祝。
至于说毛瑟手枪弹夹十发,他也没有问出为什么不是二十发的问题。
二十发子弹那是上了加长版的弹夹,正常出厂的都是十发子弹的。想扩容,那就找扩容弹夹了。
不过,眼前他是不需要的,先把枪学会了,打得有准头点。别因为后坐力太大,把自己给伤着了。
第34章,人生第一支枪(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