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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劈之后的我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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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 人,妖共处九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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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自然就是活生生的遇到了野兽被攻击的例子。

    这件事算是圆满解决了,但是有一个严肃的问题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随着妖怪数量的增长,妖怪伤人,甚至杀人的事情,未来肯定会发生。

    而人伤害妖怪,或者杀害妖怪的事情,也肯定会发生。

    那么问题来了,妖怪伤人的话,归属于谁处理?人伤妖的话,又归属于哪方来处理?

    这个问题要是没处理好,双方刚刚进入蜜月期的合作,恐怕一下子就要回到解放前了!

    双方经过一系列的互动之后,首先确定下来的,就是双方互派类似于‘大使’的使者,以便将来发生事情的时候,双方能够通过使者及时沟通,避免由于某些误会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接下来便是伤人或者伤妖事宜的处理,如果不严重的话,可以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律,在特殊的法庭进行审判。

    但是对于杀妖或者杀人的案件,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小七他们认为,他们内部有自己的处理手段,任何杀害人的妖怪,将会由它们内部处理。

    但是有关部门的人对此不认同,万一你们内部不处理杀人的妖怪,那被它杀害的人,岂不是白白死去?

    但是小七他们坚决不妥协,这让一向认为小七比较好说话的有关部门的谈判人员摸不着头脑,于是双方只能暂时终止商议。

    小七回去找李远商议这事该怎么办。

    而有关部门的谈判人员则回去找智囊团,看能不能找出问题所在!

    李远毕竟本身就是人类,而且,他创造出妖类,其实就是为了守

第八十九 人,妖共处九项基本原则(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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