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陈至不忍心打击几人的积极性。
歌好不好不是关键,关键要能驾驭得了。
这首歌是巅峰时代的张雨笙、王劫、怡正霄等人合唱的【永远不回头】,任何一个都是歌坛大神,那水准不是眼前几人能比拟的。
这首歌旋律配合歌词挺经典,不过时代在进步,放在如今,编曲有些过时,如果重新编曲,编的更暴躁激烈,现场效果会很炸,弥补演唱水准的不足。
待几人兴奋一会儿,他问道:“你们觉得要用什么形式演唱这首歌?”
“当然是唱跳结合!”
“对,唱跳!”
几人一致认同唱跳,舞台效果时下最受欢迎,虽然是首摇滚,但什么歌不能跳舞?别说摇滚了,哪怕送葬曲,都能坟头蹦迪。
陈至却不想唱跳。
唱跳舞台效果对定位的观众来说确实好。
那些小妹妹小姐姐看一群男孩跳的香汗淋漓别提多激动。
但如果唱跳,他还要花时间学跳舞。
他没打算在这上面浪费时间,还准备筹划自己的综艺呢。
每天来节目组三个小时的话,不耽搁他。
今天呆够三小时,他就去公司找人手,同时也会会可能杀死前身的钟锦鸿。
“行,既然大家一致通过,那便以乐队的形式,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他煞有介事认真点头,直接拍板决定,不接受反驳。
啊这?
几人错愕,既然打算独裁,还问我们干嘛?
他们转念明白过来,陈至跳舞肯定是短板,所以扬长避短,才决定乐队。
#040丶比他们考虑的更周到,至哥格局果然不(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