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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娱乐圈之老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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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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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的职业素养,在条款、年限和分成比例上进行锱铢必较。将合同年限谈到三年加优先续约权,但是分成比例也改成第一年五五分,接下来两年变成六四、七三,就算优先续约,艺人也有权利要求成立个人工作室。

    随后江哲又针对好多秦喻没有设想到的条款,进行调整。他有理有据,拿出国内外现实案例进行说服季翔修改。

    例如宣传条款里有一条:艺人有义务配合经纪公司进行整体形象上的包装,按照经纪公司给出的人设来展示自己的形象。这一条义务被改成权利:艺人有权利要求经纪公司进行整体形象包装,具体艺人人设及形象包装要以艺人的意见为准。

    在江哲和季翔讨论合同的时候,时不时的会将自己的想法跟秦喻进行解释,不光是秦喻,就连坐在边上旁听的杨思维都两眼放光,拿笔记录下来江哲的建议。

    在国内经纪人制度还不算完善的今天,能够有一位熟悉艺人经纪合约的律师非常难得,最后王晶花都提出想要聘请江哲做自己公司的法律顾问,帮忙起草、审核相关的法律条文。

    江哲婉拒了王晶花的聘请,他还是喜欢做一名刑事诉讼律师,帮助受害者伸张正义才是他的理想。

    王晶花安排文员将重新修改的合同打印出来,江哲又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交给秦喻签字。

    “从今天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季翔作为你的专职经纪,全权负责你的艺人演艺事业,公司也会加大对你道资源投入,我们希望能够在三年内将你带到一线艺人行列。”

    “谢谢花姐。”秦喻虽然对王晶花给予的蓝图有些怀疑,但是依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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