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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女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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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凶器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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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明朝,皇族姓赵不姓朱。

    县衙门口,遇到了县丞史忠,五十多岁,灵丘本地人。家就住在这右后街上,两进三间的大砖房,个个屋里都有火炕,家底比蒋中林这个当县令的殷实多了。

    “史大爷,早啊!”

    史忠一双倒三角眼神色不明地看了简清一眼,他抚着心爱的山羊胡,没有多搭理简清,提着青布袍子的前摆,上了县衙的台阶。

    简清不以为然,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喊一声又不要花钱。虽说这老头不搭理自己,但前些时中秋,县衙里打赏下来,她不也跟着得了三个月饼吗?

    以前她爹那老古董在的时候就没得过,这次,听说就是这老头帮她要来的。

    灵丘县县衙,有大门三间,大堂面阔五间,木制构件上有花鸟彩绘,柱上嵌木联一副:“欺人如欺天勿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大堂正中间悬挂“灵丘县正堂”大匾。

    匾下是县令审案的暖阁,立一海水朝屏风,上面悬挂“明镜高悬”的金字匾额。三尺法桌放在暖阁内的木制高台上,桌上放着文房四宝和令箭筒,桌后放着一把高背太师椅,左边是令箭架,右边是黑折扇。

    暖阁前,左右各铺着一块青石,分别是原告和被告的位置。

    大堂两侧有议事厅,后侧有两间平房,为衙皂房。

    简清进了衙皂房,三班差役已经到齐了,站着在闲聊,说的无非是前天晚上发生在兴来客栈的命案。

    “一看就是自杀,这还需要查吗?就算是那些身手好的江洋大盗,也不可能变成苍蝇飞进去把人给杀了,那屋子,门窗一关好,多密实啊!”

 

第4章 凶器匕首(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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