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小半碗粥,人也稍微清醒了一些。
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肉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肉骨头把酱红色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根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色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肉的。”
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欢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满,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饱了,肉着东西吃着又觉着饱,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能吃肉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肉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爱。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肉别其他的肉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吸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缝里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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