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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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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朕乃蛮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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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心。

    朱富贵虽然本人不吃狗肉,甚至还很喜欢小狗,但他对于这样以西方标准衡量文明,进而违背民族传统的做法也是嗤之以鼻的。

    要知道,周礼乃是中华文明的正朔,其中的六畜就有狗。

    吃不吃狗其实不重要,以西方的剑斩华夏的官,这才是让人无语的原因。

    如今,唐纳德这一句“野蛮人”,又让朱富贵回想起了不好的记忆。

    “没错,朕乃蛮夷!”

    蛮夷就蛮夷,朱富贵认了,“杨六!”

    “在!”

    “给这位洋兄弟点天灯!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蛮夷!”

    “哦,你听不懂吧,我给你翻译一下,‘点天灯’字面意思就是点亮上帝的灯,你们不是常说希望得到上帝的指引嘛,不点灯,黑漆漆的怎么指引呢……”

    如何在人颅骨上钻孔,如何朝里面灌入灯油,如何将它们点燃……

    在英语满级的加持下,朱富贵的讲述可以说绘声绘色,令人心情愉悦。

    当然了,朱富贵也没真打算这么做,他可不是天平天国和湘西土匪,口味没有那么重。

    就是单纯吓唬吓唬这个肥仔,如果他真的一身傲骨、忠贞不屈,朱富贵也只会送他一颗子弹去见耶稣。

    其实吧,点天灯说着恐怖,但比起欧洲宗教裁判所里的那些“奇淫巧技”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

    不过眼前这个美国肥仔显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阵仗。

    还没等朱富贵介绍完,他就裤裆一热,尿了。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

    杨六手持特种军刀,

第五十一章 朕乃蛮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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