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64章 入籍大明必须更加严苛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条件上都比西洋人劣等,甚至体格也比中国、朝鲜矮小……倘与西洋人一起走路,简直犹如蝉蚊之较。”

    短短的文字之中,逆向民族主义的绝望呐喊跃然纸上。

    经过明治、大正两个时代维新改革之后,日本青年开始食用肉食,政府在学堂中强制推广“兵式体操”,并要求师范生必须服兵役六个星期,为的就是能够获得对中小学生进行军事体育教育的基础。

    总总措施之下,日本年轻人的身高有了很大提升。

    以至于到了昭和时代,日本人的平均身高比中国……呃……还是要比中国人矮上小半个头。

    这一点可以从昭和2年颁布的兵役法中看得出来,根据该法规定,兵源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种:

    甲种:身高152cm以上,各项指标达标;

    乙种:身高152cm以上,大部分指标达标;

    丙种:145.5cm以上,健康状态较差;

    丁种:不合格

    戊种:当前带病,次年再查

    而在袁世凯等人制定的《新建陆军营制饷章》中,募兵身高要求为北方兵“四尺八寸”,约为159cm;南方兵“四尺六寸”,约为154cm。

    南京国民政府1941年修订的《兵役法》中,甲等兵的身高标准为160cm,乙等为155cm,丙等为150cm。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刮民党基本只要不是缺胳膊少腿,都会强征壮丁,所谓的《兵役法》基本就是一纸空文。

    但这些文献从侧面都印证了中日身高的差距。

    当然了,虽然日本兵要比中国兵

第164章 入籍大明必须更加严苛(2/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