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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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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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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陆火兴说,人救下来之后,心中也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成就感,或者精神上的某种满足,总之,这会在午饭上吃的分外香甜。

    “臭小子,慢慢吃,急什么。”陆火兴笑骂一句,也没再逗弄陆叶,脸上的表情同样开心。

    陆叶又专心致志地盯着面前的锅,不断伸长手和脖子,从泥锅里夹菜。

    今天中午吃的是胡萝卜炖肉,肉是上午叶元秋回来买的半斤肥肉。肥肉切片切丁,在铁锅里稍微过火熬过一些荤油,然后胡萝卜切片,一起翻炒过火,之后加了油盐酱米酒和干辣椒葱蒜,再用炉火慢炖。

    这样肥肉既不显得油腻,汤汁也有油水,胡萝卜炖的稀烂,浸透了汤汁,吃起来香辣可口,又带着丝丝的甜味。红红火火的一锅,比起单独的炖五花肉更合陆叶口味,也更下饭。

    说起这胡萝卜,陆叶记得后来有个朋友进入县政府工作,和他吃饭的时候还聊起过。说是汉x县的特色食材里,黄毕洋的酸菜和阳信镇的胡萝卜,都是上等的。

    陆叶对此倒不是特别能分辨,毕竟不是什么老饕,大概也就能吃出来比很多市场上卖的要强。

    他小时候和彭凌云等小伙伴在外面玩,看到栽种的胡萝卜,拔出来到溪边洗了泥,咔嚓咔嚓就吃得香甜无比。

    “你下午有没事情?帮我去集市里买个风炉和铁锅回来。”

    坐在饭桌上吃饭的叶元秋,见陆火兴吃完又要拍拍屁股走人,突然开口说了句。

    “买那个东西干嘛?”陆火兴一时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旋即又些讶然道,“你真要在‘大运头’摆摊呢?这……真能挣到钱?”

    那天

第二十四章 家常(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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