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郡守,无不以民为重。
可以说,寡人之举,乃是君为轻,民为重之举,又可曾见得,我大秦子民,有不臣服寡人者,有不尊寡人者,就连巴蜀和楚地四郡,也尽皆尊王,此为儒家之功,也是法家之失。
其三,法家重功,儒家重贤,是儒家之过,但一样也是法家之过。
吴起之人,法兵两道大成者,魏国练武卒,楚国行变法,如此功绩,按法家之术,该为大功也,可若是依儒之学,此人德行不够,非贤才也,儒家贤才首要,乃是德行,此人杀妻而博名,如何能称贤呢?
天下之人,无不颂扬他的才华,无不歌颂他的功绩,但又有谁会记得,他曾是个杀妻之人呢,若是我大秦推崇此法,那是不是人人都可杀妻而博名,不再受礼法之约束。
家不成家,国不成国,目无纲常,今日能杀妻,明日就可杀父,后日是不是要杀君呢,无家之臣,又如何心中有国呢,大争之世,此法尚且有过,何况天下一统之后呢,唯功之论,又是法家之过也。
其四,以刑而刑,不求王道,只求霸道,对于轻罪,则用重典,对于重罪,则好连坐,先王之时,太子之错,罪于太傅公子虔,因公子虔乃先王之师也,可今日我咸阳子民之错,可就要罪在邻居。
如此来算,寡人身居咸阳之中,那岂不是要连坐到寡人身上来了,先王之错,是不是要连坐到孝公商君,此法不通也。
前日,城西李伐之错,却连累邻里黥面陇西,李伐之邻,世代居住关中,曾战于历代秦公,先祖于石门大战,为我大秦立下功勋,如此断案,岂不是伤我秦人之心,日后一统天下,也伤天下人之心,寡人又
第109章为大秦立新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