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顾客了如指掌:“嗨,新来的,要喝点什么吗?”
“给我一杯啤酒。”莱恩掏出一张美元放在吧台上,他正大光明打量着酒吧内的一切。
白人青年用巨大杯子装了一杯散发着麦芽气味的啤酒,然后递了过来。
“我敢打赌,你肯定是第一次来。我可以在为你解答一切问题,只是需要一点富兰克林。”
这家伙胃口可不小,富兰克林是面值100美元上面的印刷的人物。
莱恩自己已经穷得出来卖兔子尸体,哪里还有多余的钱。
现在信用卡还有一堆负债,恨不得赶紧从帮派份子手上那边获取点经验值跟金钱。
莱恩摊开手,无奈地说道:“抱歉,我现在已经穷得无法为你的信息买单。或许可以先欠下来,等我赚到钱就还给你怎么样?”
杰克哈默作为酒吧老板见惯了各种各样的雇佣兵、杀手、掮客,可是像莱恩这样空手套白狼的自来熟还是头一回。
“我从来不允许任何人欠我钱。”杰克用中指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如果你想要依靠卖死兔子来赚钱,我建议你出发前往联合广场,那边的农贸市场跟厨师会比较需要兔子肉。”
黑市中消息传播得非常迅速,就连他这个开酒吧的人都知道了兔子的事情,网络时代就是这样。
莱恩默默翻了个白眼,询问道:“如果我想在你们这里接一些委托来赚钱,应该怎么做呢?”
“这才对!杀人放火,打掉别人牙齿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让兔子去死吧!”杰克突然兴奋起来,那神情仿佛磕了药一般。
“所以?”
第二十四章 雇佣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