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他们维权。不设上限,希望这一条您能跟华星方面提一下。”
荣意这句话,也就是在说。
代言华星是李琳初步定下的,但实际选择权在荣意手里。
出了问题,他一力承当。
当然了,他最后这个要求有点儿过分。
可对方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不签合同呗。
好聚好散。
“你这个有可能会让部分用户钻漏洞,以‘弱者哭诉有理’来骗钱啊,到时候你跟华星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尤其是你名气太高,很容易被人针对,将问题夸张化。”
李琳明白荣意的想法,但这种选择并不可取啊。
很容易满腔热血喂了狗。
“古代城门立木取信于人固然好,但如今涉及巨额钱财问题就容易出事了。正确的方式是用户出了问题,由华星方面解决,绝不会让任何消费者权益受到不公正待遇。
如果真出了问题,华星装死不解决的话,那你就要站出来替用户维权,这是你的责任。
但我认为,如果华星是这种短视的公司,那早该黄摊子了。”
李琳较为理智的发言,不可能盲从荣意的想法。
“之前你专辑成功之后,也有部分手机厂商找你代言,但都被我婉拒了。代言费很多,但是合同要求也很多。尤其是规定的推广营销活动也很多,你会忙不过来的。”
荣意明白这种情况。
很多天价代言费并非是一次性的。
而是厂商的很多手机推广活动,荣意有义务参加,并且密度也较大。
就是要在短时间内
第123章 不堪往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