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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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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吏治改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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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要知道,吏治改革,任重道远。

    而且现在的大明,开国近三百年来,吏治方面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极端……也就是官场各种贪污腐化盛行,甚至一些原本属于潜规则的东西,都能堂而皇之的出现了……就好像此时盛行的‘常例’。

    所谓的常例,是各级官吏敲诈勒索下级官员,损害黎民百姓利益,包括侵占国家财产的一种总称,也就是他们为了维持体面生活的需要,想出各种可以做手脚的名目。

    具体来说诸如小民夏秋二季纳税的时候,明明只需要交一斗谷子的正税,结果却需要缴纳一斗二升!而多出来的即为火耗,也就是所谓的常例,可是上缴户部的,依然是一斗,这多缴纳的这些利益,就被各级官吏侵吞了。

    又或者再举一例,例如当初毛文龙的东江镇存在的时候,如果朝廷给他的军饷,一年核定是一百万两的话,那么这一百万两从户部的官仓提出之后,就开始层层‘瘦身’。

    然后等到最后到了毛文龙手里之后,一百万两只剩下了六十万两,只能拿到六成左右(甚至这六成里面,都还有折色本色之分)。

    而这在官场上的俗称就是‘漂没’——就是说这些东西路上遇到意外,损失掉了,没了,其实这也是常例的一种,不过克扣的对象从下面的小民变成了边镇官兵罢了,

    只是,这样的做法却对整个国家都产生了非常坏的影响!就以这一百万两饷银来说,等到了毛文龙手里之后,只剩下六十万两了,那么他会怎么办呢?既然你们上面都会克扣,他不会吗?

    于是在接下来的下发过程中,继续层层克扣,这样最终到了那些小兵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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