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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我招惹了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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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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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辗转难以按捺,自己拿着攒的钱,悄悄找了个纹身馆,想在上臂内侧,近肩膀的地方,纹一个不起眼的鹿(陆)。

    纹身师看起来不错,给从煦看设计的时候,在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鹿头。

    结果谁成想,纹身的水平极其菜鸟,纹着纹着,纹成了指甲盖大的一团浆糊。

    从煦当年哭笑不得。

    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纹成什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

    后来那个纹身,便像一块胎记,一直跟着他,从高中到大学。

    他谁都没有提过,父母、亲友、陆慎非本人,都不清楚,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哪怕大三和陆慎非在一起了,两人黏黏糊糊亲密的时候,陆慎非扒着他的衣领往里看,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胎记,他也没有透露半句。

    他甚至暗自计划好了,只要一直喜欢陆慎非,这个纹身他就要一直揣着。

    后来和陆慎非恋爱,从大三到大四,一周年的时候,从煦又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一个纹身馆,没动原来的纹身,只在旁边纹了比痣还小的一个点。

    这第二个纹身师老辣得多,不但一眼看出原来的纹身是个菜鸟的手笔,还在纹那一个点的时候闲聊着对从煦道:“以后准备一年点一个?”

    从煦意外。

    纹身师笑笑,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猜到:“一般来我这里纹的学生,要么心血来潮、有点叛逆,要么就是为了感情。”

    顿了顿,看看从煦:“我猜你是后者。”

    从煦没说是也没否认,问纹身师:“那我要是年年点,怎么点不会把自己点成个芝麻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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