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不像男人的男人,蔡晴以前确实没遇过。
蔡晴,卿本佳人,只是作为读过高中的山里妹娃子,不甘于一辈子生活在四川的大山里,就随同乡的姐妹们一起到广东闯天下。谁料世道险恶,领她来的“大姐”并不是带她去事先说好的去台湾老板的工厂上班,而是把她整成个“小姐”,处女红给了一个台湾来的“寻芳”客。无依无靠的她由此开始沉沦……
遇到王超后,虽然就是短短的十几分相处,但她心底的纯洁让王超的几句话唤醒。
于是她跟“大姐”说,我不干了!你如果执意要我干,我一报警,二告诉老家,说你骗姐妹们过来是干这种事,叫你永远回不了家。
那“大姐”也算明事理。她知道一旦惹火了这个小老乡,真是有点不好收场。报警是回事,她怵的事这个死女娃子家里有几个“横行”乡里的大哥二哥三哥……她那跛着脚、在家看孩子的老公是经受不起的。出来都是混口饭吃,既然人家不想吃这口饭,就好聚好散,让她金盆洗手吧?于是这个“大姐”不但没有为难蔡晴,还给了她几千块钱,做了个了断。
离开“大姐”后,家,蔡晴是不想回去的;到别的地方,又是举目无亲。何况她心里还有个王超,心想一旦走远,就会终生难以相见。
其实她也想到,即使见到王超,人家会娶自己吗?他可是亲眼见到自己是做那种事的人啊?身子不干净,那可是男人最忌讳的。再说,像王超这样的男人,肯定结了婚有了娃啊?
蔡晴想是这样想,但对王超的执着使她终于下定决心:就在淡水呆着,就在东江野味馆呆着,等他三年我再走,哪怕过年我也不回去
第24章 王超遭遇烦心事,蔡晴净瓶欲洗手(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