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的当年。
刚来没多久,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小女孩,拿着桃子,蹦蹦跳跳的往前走。
这小女孩梳了个丱发,已稍微有些散乱了,可走起路来的时候,两个角辫还是也跟着一蹦一蹦的。她皮肤雪白,又爱笑,长得好看极了。
卫绾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这么伶俐可爱的小姑娘,要不是她们异世,她都忍不住想去抱一抱这个小姑娘了。
“小姐!小姐!”身后一个年岁不大的侍女追着那小姑娘:“这等事让奴婢们做就好了,还是不要麻烦少主了。”
卫绾心下一惊。
原来是玄桀的女儿。
他们离开的时候,欢欢才十来个月。现在欢欢已经会走路,会说话了。
原来草木已经枯荣几度。
欢欢跑远了,回头吐了吐舌头道:“才不要呢!阿爹会帮我扎的。”
说完,又连蹦带跳的跑进了内帷。
卫绾草草的看了两眼。
欢欢住的房子,地上铺着软毯,窗户也很低。
就算欢欢有些调皮,身上也从没留过疤痕。依旧是雪一样干净的肌肤,透着一层淡淡的粉晕。
卫绾透过窗子看见了玄桀。玄桀容貌并无多少变化,只是眉目间多了些沉稳,还有岁月留下的洗涤不尽的沧桑。
但是对待欢欢,他依旧是温和的。
他招手让欢欢过去,拿过侍女奉上的湿润布帛,将欢欢脸上染的风尘拭去:
“刚刚去哪里玩了?”
☆、流年逝
玄桀招手让欢欢过去,拿过侍女奉上的湿润布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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