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起来!”
听到这儿,我怒从中来,“这老板是要搞事情?!昨天怎么不告诉我?说不定……”说不定,我当时就能生龙活虎蹦起床,一起杀去养狗场,结果话没说完,刘大壮推门而入。
好淑女率先迎上去,心疼地摸了摸男孩右脸颊的淤青,和眼角又重新撕开的一小道口子,分分钟可以哭出来的样子:“呜呜呜,疼吗?”
两人你侬我侬,哦、不,应该叫好淑女极尽所能呵护,刘维左躲右闪应着,“唉,没事儿!”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竟从他面上瞧出几抹绯红的颜色。
一时间,我好欣慰。
因为他脸庞的颜色证明着,他已经陷入了爱情。他终于不再学我,执着地等待一个兴许永远不会回来的人,而是怜取眼前。
就在我几乎要倾出所有积蓄,送刘大壮一个钻戒要他马上求婚的时刻,他戳破了我的粉色泡沫。原来他面颊的红,不是处于害羞,而是因为羞愧。因为他打错了人。
事情还得从广播说起,他原本正在听宠物专项的电台,结果手误触了调频键,换到了营养频道。于是狗老板刚说一句,“我们厂里的小狗……”频道已经调走,才有了后面的话,“先剥皮,再将狗(果)肉和着蔬菜一起放进榨汁机……”
选朋友,须慎重,智商太重要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没几日,刘大壮又被打了,还是被一个姑娘打的,叫解冉。
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也没机会提起这个名字。
她是所有苦难的源头,是我排行榜上仇人第一名,是我做梦也想掐死的人,却始终没有机会付诸行动。因为,她无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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