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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拜[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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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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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时,有种听天书的感觉。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

    谭军拿出了一百万。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带到了戚爷面前。

    之后就是念书,赚酬劳,念书。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

    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就先待着,以后看情况而定。

    姜焉住进尚茗苑,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头拉磨的驴,一轮接一轮,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

    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

    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还很开心,说用不到他了。

    姜焉说到这,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

    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后院起火,分心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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