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别墅里,装修也全欧式,甚至还雇佣了带证的女仆和执事。
说起执事,我突然抬头看向霍克斯,之前就觉得他的礼仪怪怪的,举止有点过于华丽,又总感觉仿佛在哪见过——原来是百家里那个从英国来的花哨执事!
霍克斯咳嗽了一声,“怎么了?”
为什么突然盯着他,连眼球都不转了?
话说他今天穿的什么来着,额,好像是随手套了昨天的衣服?但是一直挂着应该没皱,肯定不会被看出来吧?
我本想说没什么,但是转念一想,这种推测问问也没什么,“你家里有人在做管家,执事一类的工作?”
霍克斯有点惊讶,狭长的眼眶里闪动着太阳的金色光泽,敛在背后的翅膀扇动了一下,他想了一会才回答道:“收养我的人的确是个管家,整天教我待人接物、种花修草、和保养银器。”
“听起来你不喜欢。”我说。
“非常厌恶。”他笑了一下,“完全隶属他人,被困在宅邸里,没自由,也不能自己支配时间。相当糟糕。”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所以选择了当英雄是吗?”
“……说实话,英雄这个职业其实可能和你想的不太一样。上学时我原本以为:英雄啊,就是见义勇为,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毕业才发现,英雄其实就是国家公务员兼明星的混合体,根本不存在自由。只要上班,不管有没有事,上面都要给你布置任务——哦,偶尔会有周末双休和假期,no.2~10,轮休——还得艹人设,注意公共形象。”
霍克斯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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