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诡刑笔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2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来的一块地方上写下了三点四十五分,我说道:“假设曹阳遇害的时间是三点四十五分,肢解曹阳所需要的时间大约是二十分钟,那么时间也就是在四点零五分左右。”

    我又在白板上写下了四点零五分:“但是直接曹阳需要一段相对时间较长的准备时间,姑且认为这个时间是十分钟,那么就是四点十五。”

    我在白板上写下了两个小时,说道:“也就是说,曹阳被肢解完毕,到将尸体扔到我们市局的大门口,这中间的时间过度大约是两个小时的时间,那么大家现在想一想,这两个小时的时间凶手在拉着曹阳的尸体在做什么?这两个小时的真空时间足够凶手做很多的事情。”

    “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会尽快的将尸体仍在我们警局的门口随后尽快的离开,消失在任何可能暴露位置的地方,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我们刑侦一队另外一名女性成员张倩说道:“从凶手杀害曹阳之后,还将尸体残忍肢解,抛尸在警察局门口的情况上来看,这名凶手要么是极度的自信,要么就是极度的疯狂,他是在挑战我们警察,认为我们拿他没有办法。”

    我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如果换做是我我就这样做,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这个人的杀人地点在哪里呢?”

    第一百二十五章 血染全屋

    “一我们要首先明确一点,那就是凶手这是在抛尸,是直接在我们的大门口抛尸,虽然抛尸的地点是我们警局的监控死角,但是这不代表不会有人注意到他,所以这个人一定没有开车因为汽车是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和目标,也就是说这个人是步行过来的,而且是驮着一个八十公斤,一百六十斤重的帆

第52节(7/13)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