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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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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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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了四个不同的区域。

    也就否定了罗素把这里称之为第一现场的结论。

    回到警局之后,陈道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此次案件进行交流和探讨。

    “不管是从作案手法还是还是多方面综合来看,凶手属于同一个人。”

    “那么他又是如何做到的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不同的区域呢。”

    “分身术?”

    “这是扯淡的!”

    “这足够的证明了,凶手有着一个团体,从把在同一时间放置在不同区域这个方面来看,这个团体有着一种极强的团队理念。”

    我首先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是由于尸检报告还未出来,我只能做出一知半解的推论。

    “那么就让我们来假设一下。”

    说话间,我将小胖尸体的照片放在了投影仪上,开始了全方位的分析。

    “大家可以看到,这是我们发现的尸体,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这个男孩的生殖器被割掉了。”

    接下来我又将各地发来的照片一并放在了投影仪上。

    “这是萧队从其他地方传来的最新图片。”

    “受害人均为未成年人,年龄皆在十二岁以下,从这几点上来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也就是一个大概的犯罪侧写。”

    犯罪心理学侧写中的一种,预测性侧写。

    犯罪侧写是一项常用的调查手段,它在分析犯罪以及犯罪手法的基础上识别罪犯。但也有人担忧警察局滥用侧写,因为一些人与罪犯有某些共同之处——或更有甚者仅因肤色便侵扰甚至逮捕这些人。但也有人主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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