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鹏更是做了不少侵占别人家财的事,罪大恶极,被判没收家产,监三十年。
至于那些学子被判监三年,且永不可参加科考,罚银一百两。
至于万勇说自己家里没钱买试题,知府也让人调查了,确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难保他不会无意之间在同窗那里看到试题。
万勇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但也无法洗脱嫌疑,知府判他罚银五十两,三年不许再参加科考,先关起来,家里面什么凑足银子,什么时候可以出去。
围观的老百姓看到知府大人拿出的证据,大部分人都供认不讳,不由哗然。
待人犯已经带下去,知府都已经退堂很久,围观的的百姓才渐渐散去。
很快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一桩案子了。
老百姓纷纷叫好,直呼知府青天大老爷,明察秋毫。
那些落第的学子也是抚手称快,自己屡试不中,定是县令与那些学子勾结导致的。
知府大人审完这个案子后连忙向朝廷上书,陈述了这个案子,以及自己的处理方法,并希望朝廷早日派遣能干的人来顶上县令这个缺。
同时向自己投靠的人发出信函,让他们尽早做出安排。
案子解决以后,千寒就带着夫郎回到村里。
这边,万勇的媳妇知道万勇被抓进监狱,需要家里拿五十两赎人,顿时方寸大乱,收拾行李回家。
葛氏也就知道了自己儿子被抓,需要五十两赎人,但是家里哪里有五十两,东凑西凑才凑到二十五两。
其中还有二十两是之前那个屠夫给的聘礼钱。
葛
第二十八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