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喜欢。”
“所以,”辛西娅叹气,“也只是‘like’。”
“‘love’不能随便说啊,说出来要负责任,我觉得我还没办法负担那种责任。”
“那也不能随便答应别人的求婚啊。”
“是啊,所以我说要考虑考虑。”
“那我能去告诉基努,有人向你求婚了吗?我很喜欢基努,他要是成为我们的家人,我会跟他相处的不错。”
“你不是最喜欢詹森吗?”
“我是最喜欢詹森,可我是把他当成弟弟。他本来就是家人,不需要跟你结婚才能是我们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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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是不是都没想到我会这么写。
*我一直觉得相处半年就足够判断对方是不是你想要相伴终生的人了,聪明人所需的时间更短。长期订婚而不结婚都是耍流氓。当然要是双方都约定好了不结婚另当别论(此情况不适合目前的中国)。
*快过年了,小可爱们要是攒文的话跪求自动续订。不然订阅数据不好就很难有好一点的人工榜单了。